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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導航是指以專利信息資源利用和專利分析為基礎,把專利運用嵌入產業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之中,引導和支撐產業科學發展。專利導航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建立專利信息分析與產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專利創造與產業創新能力高度匹配、專利布局對產業競爭地位保障有力、專利價值實現對產業運行效益有效支撐的工作機制,推動產業的專利協同運用,培育形成專利導航產業發展新模式。
專利導航主要分為區域規劃類、產業規劃類、企業經營類,還可以包括研發活動類和人才管理類。其中區域規劃類專利導航用于支撐區域規劃決策,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用于支撐產業創新發展規劃決策,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則以提升企業競爭力為目標,以專利導航分析為手段,以企業產品開發和專利運營為核心,貫通專利導航、創新引領、產品開發和專利運營,推動專利融入支撐企業創新發展。
本文將著重介紹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
政策背景
201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計劃提出:(一)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支撐產業轉型升級?!苿又R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更加注重知識產權質量和效益,優化產業布局,引導產業創新,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升級。面向產業集聚區、行業和企業,實施專利導航試點項目,開展專利布局,在關鍵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專利組合,構建支撐產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專利儲備。建立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節選)
2015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實施導則(暫行)》。
2015年12月,國務院發布《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五、加強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海外布局和風險防控?!獓@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建立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工作機制,實施產業規劃類和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繪制服務我國產業發展的相關國家和地區專利導航圖,推動我國產業深度融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和創新鏈。(節選)
2016年12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實施導則(暫行)》。
2020年1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1-2020》,將“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一詞修改為“企業經營類專利導航”。
(一) 企業發展現狀分析
在企業的發展中,企業需要結合外部產業環境、內部企業現狀及發展定位進行分析,立足企業現狀,找準定位,明確企業重點發展產品或產品組合,進一步聚焦細化分析對象和范圍。
企業發展現狀分析一覽圖
從產業環境角度分析,受政策影響較為明顯或對政策依賴性強的行業,企業需要關注其所在區域、所在行業的政策導向,重點關注政策變動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市場機遇及風險。分析企業所處產業鏈位置,對企業上下游配套和橫向競爭關系有較為清晰的了解;分析相關市場企業集中度、新進入行業者數量,對市場需求進行分析,注意競爭格局的強度及形成方式。
從企業現狀角度分析,需對自身企業整體運行情況進行全面的分析,包括企業的組織架構管理模式、經營模式、歷年產品發布及產品技術、公司盈利能力、人員規模配置、企業研究開發創新能力(涵蓋研發投入費用及占比、研發人員數量及占比、新產品銷售收入占比、知識產權產出)等方面。
從發展定位分析,企業經營管理者需要從市場規模、市場份額、企業創新能力等多角度綜合判
斷企業的整體定位,從產品、技術等不同方面出發,判斷產業發展所處階段、判斷企業類型與發展階段、制定企業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結合市場發展需求,選定一種產品或產品組合作為專利導航分析目標。
(二) 企業重點產品專利導航分析
當企業明確重點發展產品后,基于產品基礎,圍繞產品相關關鍵技術,通過分析產品相關核心專利分布格局,及其對企業產品開發形成的潛在風險或直接威脅,綜合制定開發重點產品應該采取的策略和方法。
圍繞企業需要重點發展的產品,分析產品相關專利及聚焦核心技術通常采用總體趨勢、技術構成、專利技術活躍度、技術功效矩陣、篩選重點專利等分析方法,不同的方式方法均能夠有效幫助企業發現技術研發熱點和空白區域,尋找重點產品的核心技術環節及技術點。
從產品相關專利持有人入手,識別競爭對手。分析掌握競爭對手的技術布局情況,以及對手所運用專利開展運營的策略和習慣,可以通過競爭對手識別、競爭對手專利申請趨勢、競爭對手研發方向、新進入者技術方向、協同創新方向、專利運營活動分析等進行分析。
注重企業產品當前面臨的專利壁壘情況,通過專利壁壘分析、專利侵權分析、專利可規避性評估等方式,分析專利風險程度,通過產品設計規避侵權專利的可行性。
企業重點產品專利導航分析一覽圖
(三) 企業重點產品開發策略分析
結合企業發展現狀以及重點產品專利導航,制定重點產品的開發策略,將專利布局、運營等環節融入到產品開發過程中。國家知識產權局2016年12月發布的《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實施導則》第四節指明重點產品的開發策略包括自主開發策略、合作開發策略、技術引進策略。
其中自主開發策略是對于具有一定研發優勢的關鍵技術,通過專利信息指引,優化研發創新方向,提高研發起點和效率。合作開發策略指對于具有一定研發基礎的關鍵技術環節,可以結合重要申請人分析,通過專利信息指引,尋找合作研發的對象,開展合作研發和訂單式研發。技術引進策略是對于缺乏研究基礎的關鍵環節,結合核心專利分析結果,通過專利信息指引,尋找待引進或獲得許可的專利技術,探索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研發思路。
專利的布局通常根據企業的專利數量、專利類型、范圍、時間分布、法律狀態等方面進行分析,通過專利布局基礎分析及分析結果的方向指引,填補短板,補充空白領域,也可通過專利技術收購、許可等方式,突破自主創新的瓶頸,積累企業技術專利池。
而專利運營方案的制定,通常采取現有專利分類評級、專利資產管理方案、專利資本化運營等方式,依據企業情況有針對性的采取運營管理和處理措施,加速技術轉化和產品開發。
企業重點產品開發策略分析一覽圖
(四) 專利導航項目成果應用
企業專利運營決策是企業類專利導航項目的成果應用環節,也是導航項目實施的目的。在專利導航分析成果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總體定位和整體戰略,圍繞專利運營提升企業競爭力,納入企業戰略規劃、產品開發和技術研發等各個環節,形成企業專利運營總體計劃,實現專利導航企業創新發展。
專利運營涉及企業市場競爭、公司運營的方方面面,企業應充分利用專利導航項目成果,全面優化企業專利布局,在各項決策中互為支撐、形成體系、發揮效力并具有可實施、可落地實現的可操作性。
根據企業的管理制度與決策流程,讓知識產權、研發、運營、產品等部門共同參與,召開導航成果發布和研討會,深入理解并運用專利導航項目成果,以完善企業在戰略、產品、技術方面等相關發展規劃;同時配套以相關人力、經費投入,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流程與制度,加強管理能力建設及服務力量支撐,提供與相關產品規劃和運營方案相匹配的資源保障。
專利導航項目成果應用一覽圖
兩個訴訟案例看導航分析的重要性
案件一
“云臺”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
【案件來源】2018年廣東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內容及裁判】大疆公司是名稱為“云臺”(專利號為ZL201480002121.8)的發明專利權人,該發明專利至今合法有效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為第十九屆中國專利優秀獎。桂林智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自2016年3月起開始生產、銷售、許諾銷售的一款名稱/型號為“閃靈shining”的雙手單反云臺(手持穩定器)產品,經對比分析,侵犯了大疆公司ZL201480002121.8號發明專利權利要求中9項權利要求。要求桂林智神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原告專利號為ZL201480002121.8的發明專利權的行為,銷毀庫存專利侵權產品,銷毀專用于制造專利侵權產品的模具和設備,支付侵權損害賠償金100萬元及本案訴訟費。
法院認為,桂林智神公司的被控侵權產品“智云閃靈”云臺具有大疆公司要求保護的專利技術的全部技術特征,落入大疆公司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綜合考慮涉案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為第十九屆中國專利優秀獎,專利創新程度高、專利的價值高;桂林智神公司實施了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三種性質的侵權,侵權主觀惡意大;專利侵權產品在全國主要城市進行銷售,侵權規模大、侵權獲利大;大疆公司在本案中支付了必要維權費用等因素,酌情判決確定桂林智神公司賠償大疆公司經濟損失(包括合理的維權費用)人民幣100萬元。桂林智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以制造、銷售、許諾銷售的方式侵犯原告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ZL201480002121.8號發明專利權的行為,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及用于制造侵權產品的專用設備和模具。
案件二
“機動車刮水器”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案例來源】2019年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
【案例內容及裁判】瓦萊奧清洗系統公司(簡稱瓦萊奧公司)是名稱為“機動車輛的刮水器的連接器及相應的連接裝置”(簡稱涉案專利)的中國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瓦萊奧公司于2016年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稱,廈門盧卡斯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簡稱盧卡斯公司)、廈門富可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簡稱富可公司)以及陳少強制造、銷售的雨刮器產品落入其專利權保護范圍,請求判令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陳少強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瓦萊奧公司同時提出了臨時行為保全(又稱臨時禁令)申請,請求法院裁定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陳少強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作出部分判決,認定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陳少強構成侵權,并判令停止侵權行為。被告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賠償原告瓦萊奧公司經濟損失600萬元,對公證費、翻譯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100萬元予以支持。據此未對瓦萊奧公司提出的臨時行為保全(又稱臨時禁令)申請進行處理。
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等不服上述部分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認定被訴侵權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的法律責任。瓦萊奧公司雖堅持其責令盧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停止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訴中行為保全申請,但是其所提交的證據并不足以證明發生了給其造成損害的緊急情況,且最高人民法院已經當庭作出判決,本案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另行作出責令停止侵害涉案專利權的行為保全裁定已無必要。故對于瓦萊奧公司的訴中行為保全申請,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述兩項案例中,大疆公司與瓦萊奧公司的經營均實施了企業經營導航,即通過結合市場發展需求,選定一種產品或產品組合作為專利導航分析目標。
大疆公司對云臺產品進行了全方位的權利保護,據查詢可知,該公司僅云臺一項產品,其專利申請量就已達1600項(其中1100余項為國內專利、500余項為海外專利),基于云臺產品基礎,圍繞產品相關關鍵技術,通過分析產品相關核心專利分布格局,及其對企業產品開發形成的潛在風險或直接威脅,綜合制定開發重點產品,并同樣適用于大疆名下各系列產品,這一有效策略讓大疆公司產品在業內占有顯著的競爭優勢。
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專利和商標布局情況
同樣,法國瓦萊奧公司對于產品技術侵權事件仍使用其所有權武器,在產品進入中國后,就在中國境內申請和布局了61件知識產權保護(全部為發明專利),通過將公司產品的保護范圍擴散至其他銷售國家,并進行涉外專利布局,來維護自身技術及合法權益。
瓦萊奧清洗系統公司在中國布局專利